中国食品添加剂目录(中国食品添加剂目录2760)
发布日期:2024-09-22 浏览次数:71
食品中添加的“硝”是什么
硝学名亚硝酸钠,在卤制品中作用是防腐、上色、增加风味,但有毒,是一种食品添加剂,起护色作用,保持食品鲜艳的色泽,使食品颜色不至于变深变浅。可以抑制肉毒芽孢杆菌,并且可以防止鲜肉在空气中被逐步氧化成灰褐色的变性肌红蛋白,而使肉制品保持鲜红色。
硝是一种矿石,也是火药的原料矿石,工业用硝主要是制做火药、鞭炮等,食用硝也叫亚硝酸钠,是肉制品生产加工中食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比如一些腌肉、腊肉、火腿、卤制品等都有添加。硝也称为“硝石”,其有效成分是硝酸钾、硝酸钠之类的硝酸盐。硝的生产俗称”熬硝“,要耗费大量的时间、木柴。
法律分析:“硝”是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的简称。对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剂量,国家具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对于各类可添加使用的食品,腌腊肉制品亚硝酸钠的残留量不得超过30mg/kg,超出该标准即为超限量。
硝是一种矿石。用途如下:是火药的原料矿石,而工业用硝主要是制做火药、鞭炮等,都是主要组成成分,而食用硝也叫亚硝酸钠,是肉制品生产加工中食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比如一些腌肉、腊肉、火腿、卤制品等都有添加。
食用硝是亚硝酸钠,亚硝酸钠是一种食品添加剂,与蛋白质的氨基酸、磷脂等有机物质在一定环境和条件下产生的胺类反应生成亚硝胺。食用硝起护色作用,保持食品鲜艳的色泽,使食品颜色不至于变深变浅,用于腌制肉食类食品。
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是什么?
1、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的名称是《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通用名称是GB 2760。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2、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可以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也可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并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或国际编码(INS 号)(标示形式见附录B)。在同一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选择附录B 中的一种形式标示食品添加剂。
3、BHA:丁基羟基茴香醚。因为加热后效果保持性好,在保存食品上有效,它是国际上广泛使用的抗氧化剂之一,也是中国常用的抗氧化剂之一。和其它抗氧化剂有协同作用,并与增效剂如柠檬酸等使用,其抗氧化效果更为显著。一般认为BHA毒性很小,较为安全。(2)BHT:二丁基羟基甲苯。
4、香兰素是一种色素食品添加剂,根据GB2760-2014的规定,是它的通用名称。
5、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称:保证消费者了解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生产许可证编号:确认产品符合国家生产规定和安全标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信息:确保标签内容全面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所有这些信息都必须准确、清晰,不得误导或欺骗消费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源于网络,也适用于网络环境,其版权归属于原创作者。
6、营养强化剂、食用香精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可以在配料表的食品添加剂项外标注。非直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带入的)不在食品添加剂项中标注。 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GB2760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命名原则应根据其在终端食品中发挥的功能进行命名。
食品添加剂都对人有害吗?
1、根据GB2760的规定,食品添加剂允许添加到食品中去,但是得根据规定,不同的产品允许添加的添加剂不同,且不超过规定的限量,对消费者的身体不会造成损伤。但是不按GB2760的规定,乱用食品添加剂,则会给人体带来伤害,甚至危及生命。
2、几乎所有的加工食品都包含食品添加剂。当这些添加剂被合理使用时,它们不仅对食品质量无害,还对人体健康有益。只要食品生产商按照国家标准添加添加剂,消费者就可以安心食用。 食品添加剂在提高食品质量、增加营养价值、改善口感、防止腐败、延长保质期以及提高原料利用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3、既然属于食品添加剂,则只要在法定标准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对人体对无害或者损害程度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换句话说,任何东西吃多了都不好。实践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是:很多不属于食品添加剂的物质被添加到食品当中;食品添加剂超出标准规定的食品种类范围或者食品添加剂被超出标准规定的量使用。